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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11     编辑:     浏览量:

11月7日下午,学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南楼一层荣誉室集体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校长兼党总支书记刘其彬、副校长刘松、副校长潘恩群、副校长肖宝民,校长助理兼党群与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张宁、校长助理兼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刘贵华、教育联盟管理中心主任武艳、直属校区负责人及各分校(园)区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会议由刘其彬校长主持。

会上,校长助理兼党群与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张宁、联盟办公室主任孙剑涛及党总支办公室副主任陈家彬分章节全文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总支委员刘其彬、刘松、潘恩群、肖宝民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校长助理张宁、刘贵华,教育联盟管理中心主任武艳、雅居园校区执行校长马红梅、泰安支部书记隋天龙、滕州支部书记马麟、保利支部负责人闫晓丽等也作了发言。

刘其彬校长首先谈了学习体会,他提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法律的运行是在党的领导下展开的,党是中国法治的塑造者,在法治过程的任何环节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要理清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的终生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实施办案质量终生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两个机制体现了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可超越法律的界限,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松表示,从经济改革到法治国家建设,不仅是理论引领,更是每一个人的重要遵循。由“法制”到“法治”,更加体现了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新进程。无论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应该敬畏法律。学校也应该依法治校,并对学校近期公示的工作量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不能浮于表面,要将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潘恩群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形势,并在提到某学校“校内不吵,楼内不跑”的管理方式时,提出既要发展学生的个性化,又要遵守学校制度,实现学生由一个自然人、社会人再到文明人的平稳过渡。

肖宝民认为《决定》的每一句话都对社会、个人产生着深远影响。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国家发展进步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党规党纪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关键在于执行,明确分工。比如职称评选中还有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希望在教代会中更加完善。

张宁从党对民生的关注、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谈起,表示将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开好学校第十一届一次教代会,并对学校开设法律知识课程提出了操作性建议;刘贵华以教代会为例,提出前期论证的必要性;武艳表示今后将加强幼儿园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马红梅谈到对《决定》中三次提到学校教育的认识;隋天龙就体现学生主体地位、马麟就如何开展法律课程、闫晓丽就如何激发支部学习热潮,分别谈了自己的体会。

刘其彬校长进行了总结讲话,根据山师大党委的严密部署,学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充分地领会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积极根据党委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要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三是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学校工作,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四是要结合各校(园)区实际,充分利用资源,开展师生普法教育,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守法意识!

学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南楼一层荣誉室集体学习

校长兼党总支书记刘其彬主持会议并讲话

副校长刘松谈学习体会

副校长潘恩群谈学习体会

副校长肖宝民谈学习体会

校长助理张宁宣读《决定》

直属校区负责人及各校(园)区党支部书记也参加了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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